认得几个字

张大春有本书,叫“认得几个字”,书里犯了知识分子的老毛病,文绉绉掉了半天书袋,反倒把件有意思的事说得太远太绕。
知乎上有个很有意思的问答,问的大意是这些年读了这么多书,基本上都忘了,那读书的意义是什么呢?注意这个读不是上学读书这个读,而是读杂书。底下的回答五花八门,相当有意思,也相当发人深醒。
人总是有了经历,才有真正的领悟,然而一辈子很短,不能样样通过经历的领悟。我们读书,只因书里有别人的人生,书里有别人的领悟。
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很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那些就是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所以我喜欢读书,也很乐见于小宝在晚上总能自己捧着本幼稚读物在那一个字一个字念,她给我带来的更多快乐,还在于姑娘对于不认识的字常眼一闭装没看见,又或者略掉偏旁部首,把“香菇”读成“香如”,把“奇葩”读成“奇吧”,惹得好为人师的她爹凑过来一通指导,结果往往招致闺女的反手一巴掌: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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